为鼓励企业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加快企业产业发展升级,湖口县政府出台《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府字[2014]68号)文件,对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予以奖励。《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凡在本县落户的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对建站企业,县政府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对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省级院士工作站,县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30万元的建站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