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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九江市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6-04-05 09:36:00

各县(市、区)科协、林学会、环境科学学会、教育学会、旅游协会:


  为普及森林生态科普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积极性,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九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重视森林生态科普建设、成果突出、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社会影响良好的景区、自然保护区、公园、植物园及学校、企业、社区等。


  二、评选标准


  1、有健全的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领导机构和创建工作计划,森林生态科普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2、积极向公众开展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具备开展森林生态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并有计划地开展森林生态科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积极倡导森林生态科普建设,模范执行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森林生态保护工作,森林生态保护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森林生态保护某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4、具有为社会公众获取森林生态科普知识,提供服务的展览、接待等专门场所,有森林生态科普宣传教育资料和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宣传栏等设施。


  三、申报程序


  (一)推荐。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由各县(市、区)科协牵头,会同本级林学会、环境科学学会、教育学会、旅游协会联合推荐,每个县(市、区)推荐1-2个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
  (二)考察。由市科协牵头,会同市林学会、市环境科学学会、市教育学会、市旅游协会对各地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三)评审。考察结束后,由市科协会同市林学会、市环境科学学会、市教育学会、市旅游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所推荐的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向社会公示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并授予“九江市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牌子。
  (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九江市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2、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①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②森林生态科普工作情况,包括森林生态科普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科普工作管理制度、森林生态科普工作计划、以往开展各类森林生态科普活动或从事森林生态科普工作的相关情况等。
  3、《九江市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和申请报告一式二份,由各县(市、区)科协牵头,会同林学会、环境科学学会、教育学会、旅游协会审核盖章后于4月29日之前报市科协普及部。材料上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要有完备的签章,纸质申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内容须与电子材料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


  联系人:李晓群


  通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西楼D633(市科协普及部)


  联系电话:0792-8121640


  电子邮箱:987880825@qq.com


  附件: http://www.jjskx.com.cn/Files/九江市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九江市科协   九江市林学会  九江市环境科学学会     九江市教育学会、九江市旅游协会


                        2016年3月30日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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