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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农村科普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6-11-11 16:04:00

各县(市、区)科协、农技协: 


  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行动)计划”,积极培育农村科普带头人队伍,不断提高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本领,促进富裕和谐秀美乡村建设。经市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全市农村科普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被列为2016年“银会合作”财政资金奖补对象的优先推荐。

 

  已获得“科普惠农兴村(行动)计划”表彰的项目法人代表和往年已获表彰的“农村科普带头人”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科学理念。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反对愚昧迷信。
  2、有一技之长。参加过农函大学习或其它农业技术培训,拥有农业生产的实用技术和丰富经验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土专家”。 
  3、有产业基础。所从事的农业生产具有一定规模,初步形成了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科学生产模式,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4、有示范作用。近3年,在所从事的农业生产领域,带头应用新技术(1项以上)或引进新品种(1个以上),引领、带动和帮助一批农户(50户以上)实现了科技致富。
  5、有奉献精神。在为农民群众服务过程中不以取得报酬和赢利为主要目的,无坑农、害农等损害农民利益的倾向和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6、有社会影响。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成效显著,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二、推荐及表彰 


  (一)推荐 


  “全市农村科普带头人”由各县(市、区)科协、农技协按照评选标准推荐1-2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评审 


  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


  (三)公示 


  对拟表彰人选,在市科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表彰对象。


  (四)表彰


  “全市农村科普带头人”表彰名额为10名,由市农技协联合会表彰。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协、农技协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不得申报和推荐,确保评选出的农村科普带头人真正具有先进性。 
  (二)评选推荐过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推荐对象要认真筛选,好中选优。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发现表彰对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发现推荐单位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取消该推荐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三)各级科协要积极宣传“全市农村科普带头人”先进事迹;市科协系统、市农技协联合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技术培训、交流活动,要优先安排;下一年度推荐中国科协、财政部表彰的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在“全市农村科普带头人”中择优产生。 
  (四)各县(市、区)科协要将纸质推荐申报材料(含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000字主要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6年11月18日前报送至市农技协联合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张琴 电话:8224687 手机:13807020425

 

  电子信箱:2981384389@qq.com 

 

  附    件:http://www.jjskx.com.cn/Files/“全市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doc

 

 


                      九江市农技协联合会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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