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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2015-08-20 10:41:01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各市级学(协)会、企业科协: 


  根据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和省科学院《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赣科协字[2015]111号)精神,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九江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5年全国科普日主题为“万众创新 拥抱智慧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9-25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活动时间。


  三、主要活动 
  (一)九江市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 
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围绕“万众创新 拥抱智慧生活”主题在庐山区联合举办九江市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通过展览、互动体验、科普学术报告会等活动形式,让公众体验智慧生活的便利与快捷和前沿科技创新的魅力,感受前沿科技创新成果,了解科技创新对未来产生的巨大影响。 
  (二)九江市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科普日期间,市科协与市教育局组织中小学生参观九江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展示馆,通过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航模制作放飞、船模冲浪、科普大篷车体验、气象实时观测实践等活动。把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送给青少年,启迪他们的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组织动员科普示范社区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带头开展贴近居民实际的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社区居民创新参与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科普惠农活动。组织农业专家,动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农村科普服务队,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新农村建设等科学技术相关科普活动。 
四是组织开展科普开放日活动。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社区科普馆、科普教育基地,积极推出与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活动。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在过去科普日活动基础上,将重点突出网络科普特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形式,给公众全新的科普感受和体验,进一步形成泛在学习及人人参与、共同创新创造的生动局面。 
  (三)积极参与“科普中国”在线系列活动
通过“全国科普日在线”网络平台,运用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媒体手段,广泛发动公众通过网络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 
  一是参与“科普中国”2015年在线影视节。充分利用“科普中国——科普影视厅”专题频道,广泛集成科普影视,组织动员公众在线观影。 
  二是组织公众参与“请留下你的科普足迹”互动活动。通过在线竞赛、转发传递等方式发动公众上传自己参与的科普活动信息,以及到过的科普场馆、经历的科普故事等内容。 
  三是组织参与2015年青少年在线科学体验活动。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开展互动体验、调查数据等线上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开展创新创意体验活动。积极鼓励青少年学习和使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体验和掌握科学探究的方法与过程,推动青少年培育创新创造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主动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科普日的相关活动。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谋划,制定当地的全国科普日工作计划及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加强管理,统一规范。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主标题和灵活的副标题名称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日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参考名称为:主标题——2015年×××学会(市、县、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副标题——特色活动名称。 
  (三)贴近公众,务求实效。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围绕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在开展科普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五、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业科协,于2015年8月10日—8月20日登陆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http://kpr.kepu365.org)填报重点活动登记表(申报内容参见附件1)。 
  2.认真做好“全国科普日”活动总结。“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业科协要认真总结。于9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含电子版),报送市科协普及部。市科协将根据报送的总结材料评选出一批“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2015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报省参评(申报内容参见附件2、3)。
  3.获取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各地可自行登陆中国科协官网(www.cast.org.cn)、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科技部官网(www.most.gov.cn)、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www.miit.gov.cn)、中科院官网(www.cas.cn)和中国数字科技馆网站(www.cdstm.cn)进行查询、下载。  
 
  市科协普及部联系人:李晓群 
  联系电话:0792-8121640   手机:13879238926 
  电子邮箱:987880825@qq.com 
  邮寄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西楼D633
 
  附件: http://www.jjskx.com.cn/Files/2015082010493783184.zip
  
  
 
            九江市科协       九江市教育局


            九江市科技局      九江市工信委


                2015年8月17日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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