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九江市科协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试行)
2015-06-15 14:25:58

  科协宣传信息工作是科协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充分调动全市科协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采编、撰写、上报信息稿件和理论研究文章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展示全市科协系统的工作成果和科技工作者的精神风采,进一步增强科协工作的社会显示度和影响力,特制定九江市科协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1、市科协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2、各县(市、区、山)科协全体工作人员。
  3、市级学(协)会、园区(企业)科协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奖励范围
  1、被中国科协网站及中国科协主办的报刊、杂志采用的信息稿件、调研文章。
  2、被省科协网站、《江西省科协》采用的信息稿件、调研文章。 
  3、被市级及以上报刊采用的相关信息稿件、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
  4、被市科协网站、《九江科协》采用的信息稿件、调研文章。

 
  三、宣传信息要求
  1、上报或发表的文章内容须是宣传党的科普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科协系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的新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者的业绩;宣传科协自身形象,包括:科协的性质、宗旨、任务以及开展的重大活动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科协在促进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等。
  2、文章必须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观点鲜明、文字精炼,确保质量。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字数2000字以上;信息稿件字数300字以上,配照片1—2张。信息稿件要本着全面、及时、准确的报送原则,超过二个星期的原则上在市科协网站不发布并不上报省科协。
  3、信息报送到市科协对应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宣调中心在市科协网点、《九江科协》发布和刊发,并按要求上报省科协。宣调中心接收信息专用邮箱:jjkxxdzx@sina.com


  四、奖励标准
  1、中央级主流报刊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50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2000元。
  2、中国科协报刊和《中国科协论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动态》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30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1000元。
  3、中国科协网站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10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300元。
  4、省级主流报刊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30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1000元。
  5、省科协网站和《江西科协》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5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被省科协网站采用每篇奖励100元、被《江西科协》采用每篇奖励300元。
  6、市级主流报刊和市委党刊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10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500元。
  7、市科协网站和《九江科协》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3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100元。 
  8、中国科协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或进入决策范围的稿件每篇奖励2000元。


  五、奖励说明
  1、奖励工作由市科协宣调中心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山)科协、园区(企业)科协、市级学(协)会报送的信息文章进行编发、统计,每半年通报一次稿件采用情况,并兑现奖励,同时,作为市科协年终评优重要依据。 
  2、同一篇文章在不同渠道发表,只按最高层次奖励。
  3、所有信息稿件、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被采用的主流报刊,必须是各级党委、政府主办或主管的正规机构。


  六、附则
  本办法经市科协党组会研究批准同意,自2015年元月起试行。

供稿:
责任编辑:
九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版权所有 2013改版 备案号:赣ICP备05007525号
联系电话:0792-8224687 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楼D635室 邮编:3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