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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科协、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创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5-10-23 10:31:03

各县(市、区)科协、农业局,有关学(协)会:


  现将江西省科协、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创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赣科协字[2015]1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九江市农业局

                        2015年10月20日

 

 

       江西省科协、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创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在科协领导下,由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及相关农业科研人员、技术推广人员以科技为纽带,自愿结合、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的社会组织,是一支重要的农技社会化推广服务队伍。近年来,我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省“科普惠农行动计划”的引领下,不断发展壮大,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中国科协、农业部《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意见》(科协发普字〔2014〕1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全省农技协农技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动我省农业科技水平提升、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科学素质提高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组织体系 


  1、改革组织架构。各级农业部门要适应当前全省“三农”工作需求,积极推动乡镇农技站和当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有效对接,将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纳入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范畴,并在充分调研当地农技推广服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基层农技站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各有侧重、联合协作的农技推广新机制。各级科协要力争2018年底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普遍建立农技协组织,每个乡镇建有2-3家不同类别的专业农技协,现有的基层农技协组织相应融入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高新园区;在乡镇农技协广泛建立的基础上,推进县(市、区)级农技协联合会建设,力争2020年底实现省辖市及涉农县(市、区)农技协联合会全覆盖,积极推动构建省、市、县(市、区)“立体式、跨区域、网络型”升级版农技协组织体系。
  2、鼓励多形式发展融合。各级科协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尊重基层意愿,最大限度地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高新园区、涉农院士工作站、涉农学(协)会、金融机构、科技特派员等与农技协协作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工作,坚持多形式、多层次服务,形成多部门推进、多主体参与、多类型组建、多模式发展的格局;要鼓励和引导同区域、同行业、同类型农技协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品牌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组建农技协联盟,进一步提高组织集中度和组织化水平。各级农业部门要鼓励农技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社会组织与农技协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
  3、创建自我发展机制。各级科协要按照社会团体管理相关规定,指导各级农技协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技协运行机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引导更多农户融入技术推广普及体系,加强与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合作,形成技术、经济利益共同体。指导建立健全合理的风险调节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优质服务机制等,推动农技协走向自我发展能力强、参与市场竞争后劲足的规范化发展道路。


  二、创新政策措施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在示范基地建设、科技示范户认定、技术人员培训、信息化服务手段改善以及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遴选发布等方面予以支持与政策倾斜;采取订购服务、定向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国家与省级农民合作社扶持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优先向建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并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倾斜。各级科协要发挥好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的功能和作用,重点向主动对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积极承接农技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倾斜。各级科协要主动与科技管理部门对接,鼓励和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争取相关科技项目和资金扶持,积极争取科技特派团或特派员指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有效进行成果转化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5、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技协纳入农村金融服务范围,支持农技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各级科协要积极探索“银会合作”等“科技+金融”联合支农模式,探索实施农技协信用评级机制,发挥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银会”对接中的择优推荐和协助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方面作用,努力满足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高新园区开展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


  三、创新服务领域 


  6、发挥人才优势,强化农业智力支撑。各级农业部门要鼓励和引导农技协参与农业全程服务。在产前,通过政府采购、协议供应等方式,将农资采购、土地整理、渠道维修、地力提升、种子工程和畜禽良种工程等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有条件的农技协负责技术支撑;在产中,充分发挥农技协组织的作用,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为取向,重点实行统一生产规程、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品种种养、统一渠道销售,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推进统防统治,确保农产品绿色、安全、可靠;在产后,积极引导农技协在农产品收购、保鲜、贮运、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农产品营销服务,促进超市、企业、基地和农户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协超对接”、“协企对接”、“协校对接”等机制,积极搭建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各级科协要发挥好农函大实用技术培训体系作用,围绕当前农业发展需求和农技协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技术培训,在远航工程、海智计划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等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工作方面,加大对农技协的支持力度。 
  7、切入市场需求,构建新型标准体系。各级农业部门要发挥农技协科技、人才与组织优势,引导农技协主持或参与当地农业、农村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要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农技协、农技协联合会、农技协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要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农业、农村领域,探索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8、推进品牌培育,融入产业体系。 各级科协要广泛开展基层农技协规范化建设活动,培育壮大精品协会、龙头协会;围绕农民群众需求,增强农技协在科普宣传、科技推广、人才培训、服务农业经营等方面的能力,提高基层农技协产品和服务品牌的影响力。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引导农技协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服务特色农业和标准化生产,延伸农技协服务产业链。 
四、创新服务手段     
  9、互联网+农技协。各级科协要引导农技协适应现代网络时代发展要求,积极推动“互联网+农技协”工作,支持农技协开辟网络信息发布、交流平台,通过远程教育、掌上农技、科教微课、在线答疑等方式,在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上传播农业科技知识,实现农技传播手段与载体的多元化、信息化。各级农业部门要利用本系统信息化资源,支持鼓励种养大户、农产品经纪人发展电子商务。省农业厅、省科协联合实施“互联网+农技协”示范点培育工程,实施动态管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用互联网新技术助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10、涉农学会+农技协。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优势科技资源,建立体系专家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紧密联系,在成果信息获取、科研基地建设、专家指导服务、现场技术培训等方面,引导鼓励体系专家主动融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通过政策支持,提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科技应用率和人才队伍水平。各级科协要依托涉农学会、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等专家资源,组建“农技专家服务团”,建立农技专家跟踪服务机制,积极开展科普讲座、咨询服务和阶段性集中培训。
  11、涉农院士工作站+农技协。各级科协和农业部门要密切与涉农院士工作站的联系与合作,依托柔性引进的涉农院士专家搭建高端服务平台。利用远程视频系统,举办现代农业前沿技术、产业发展方向等有关专题讲座、论坛、培训活动;建立微信群、QQ群等,为农技人员与院士专家互动交流创建高效平台,为涉农企业获得院士专家咨询指导和实现项目对接提供便捷渠道。 
五、创新管理方式
  12、加强农技协组织建设的督查推动。各级科协要将农技协组织建设作为近期重点工作并认真抓好督查推动,确保各设区市、涉农县(市、区)两级建立农技协联合会的工作部署得到落实。省农技协要定期了解、掌握各设区市和涉农县(市、区)建立农技协联合会工作进度情况,要加强农技协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3、加强培育和树立典型。各级农业部门和科协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结合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农技协领办人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送科技下乡、信息与产品交流及现场推介等活动,广泛向乡村干部、科技致富带头人和广大农民宣传农技协作用和地位,宣传先进农技协及其领办人的先进事迹,对在农技社会化服务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农技协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 
  14、加强农技协党组织建设。各级科协要强化农技协党建工作的帮助和指导。帮助符合条件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农技协尽快成立党支部;指导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农技协通过联建、挂靠、派驻党建指导员等形式实现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技协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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