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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3-06-14 11:29:31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市中央、省属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

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 共 九 江 市 委 办公厅

                               九江市人 民 政 府 办公厅

                                   201363

 

 

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科技进步与创新,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在九江赶超发展中建功立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为此,制定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树立和宣传科技工作者的先进典型,弘扬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打造长江中游特大城市”做出新贡献。

二、评选范围

在我市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技、教学研究领域,实际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科技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者致力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工作者。注重评选工业和城建领域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创新或应用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取得显著成绩;

    4、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5、在医疗卫生方面,医德高尚,医术高超,为公众提供优良服务,得到同行公认和群众赞杨;

    6、在科普工作中,致力于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取得突出成绩;

    7、在其他专业领域和专业技术岗位,有突出才能,做出突出贡献,有重大影响。

四、表彰名额

本届“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人数为30名。

五、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归口负责的原则进行。

(一)推荐单位

1、各县(市、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管理局科协负责组织推荐本地的候选人;

2、市直及驻市单位推荐本单位、本系统的候选人。

市直单位一般不从县(市、区)推荐人选,驻市单位可从其县(市、区)分支机构中推荐人选。

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人选须经本地、本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

(二)推荐名额

   县(市、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管理局科协各推荐2名,市直及驻市单位各推荐1名。上届已表彰的“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不再提名。

(三)推荐程序

各推荐单位提出推荐人选,填写《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送市科协。

六、推荐材料要求

1、《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4份。《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从九江市科协网站“通告通知”栏目中下载。

2、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4份,应经被推荐人校核和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

3、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3项,限2009年以后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4份,著作附样书一本。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等。

4、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5、被推荐人的工作照一张。

为便于评审和拆装,书面推荐材料用A4纸竖装成4册。候选人材料必须齐全,若有缺项则视为不合格,在初审中予以淘汰。

七、评审程序

1、申报。各县(市、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管理局推荐的人选由当地科协向市科协推荐;市直及驻市单位推荐的人选由推荐单位直接向市科协推荐。

2、考察。市科协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被推荐人的个人信息、主要事迹、现实表现、单位推荐过程等基本情况。

   3、评审。成立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市科协聘请科技、经济、管理等领域的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按表彰名额产生拟表彰人选。

4、公示。将评审产生的拟表彰人选通过九江市科协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表彰条件的人选,即予撤除,空缺名额不再补报。

5、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协将拟表彰人选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确定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并由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八、表 彰

201312月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期间,对本届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

九、其它要求

 1、时间期限: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730,所有材料(含电子版本)于2013730前送市科协学会部(九江市湓浦路14号);

2、推荐要求: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推荐的原则,确保把本单位本行业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

3、纪律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推荐过程中不得存在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虚报瞒报等违纪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应名额;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将视情问责。

附: [点击浏览该文件: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
联系人:刘显华   电话:8225304    13879219810

电子邮箱:jjkxlsh@sina.com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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