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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隐患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2014-04-25 16:15:11

机关各部(室)、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结合科协实际,决定从5月到10月,在全系统内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隐患集中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集中行动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整合各方面力量,集中开展“排查”,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治安问题及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维护系统稳定和社会安定,推进和谐平安九江建设。

 
  目标是做到“三下降一增强”,努力实现群体事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下降、治安乱点由乱到治、公共安全隐患得到治理,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排查”集中行动,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2、坚持“条块联手互动”的原则,排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划分条块责任、限期落实到位。
  3、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已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要明确整治时限,措施、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治安乱点改变面貌,突出治安问题有效解决,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4、坚持“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排查工作不深不细,化解工作不及时、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查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重点
  1、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科协干部职工涉及到影响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感的问题。
  2、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整治市科协干部职工涉及到违法犯罪、“毒赌色”、非法传销、打架斗殴、宗族势力、非法宗教等影响社会治安及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

 
  四、主要措施
  1、深入扎实开展排查,要严格执行排查制度,摸清治安混乱和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预警预测分析能力。
  2、着力抓好治安整治,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全面提升治安防范和公共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加强值班查夜制度,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和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构建网络化治安工作格局,健全各类安全隐患资料台帐、安全排查检查制度,隐患漏洞整改制度,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公共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五、行动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前)
  2、 全面整治阶段(6月25日至10月10日)
  3、 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

 
  六、 工作要求
  1、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
要迅速对“排查”集中行动作出具体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对待“排查”集中行动。
  2、形成工作合力,严肃工作纪律
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全,不平稳的不利因素,共同把科协系统的“排查”集中行动工作做好。如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而出现治安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九江市科协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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