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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科协综治人员培训制度
2009-12-23 11:00:52

九江市科协综治人员培训制度

 1、培训时间:综治人员的培训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时间不少于3天;

    2、培训对象:市科协综治责任单位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综治办主任、副主任、专干,维稳信息员、义务消防员及群防群治人员等;

    3、培训方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授课,参观学习等多种方法;

    4、培训内容: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央、省、市、市科协关于综治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综治业务知识,综治工作典型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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