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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
2012-09-12 10:43:42

武宁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

近日,武宁县委、县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赣发[2012]2号)、《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的意见》(九发[2012]5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向全县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武发[2012]19号),对新时期科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

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科协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和独特优势的认识,发挥科协职能、凝聚聪明才智、促进武宁发展,为“致力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武宁”作出新贡献。要将科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镇(工业园、街道办)要明确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班子成员兼任科协主席,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党政联席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学会挂靠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提出科普专项经费县本级按人均不少于0.3元列入财政预算,乡级要结合当地实际适当安排,确保科普工作正常开展,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农函大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合理开设培训课程,每年组织农民培训不得少于4期,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同时要安排一定的培训经费。

此《意见》出台,对武宁县科协工作将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迎来新的发展。

(供稿:武宁县科学技术协会编辑:黄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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